王莉:
本机关依法查明,您自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11月6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玉林市玉州区嫦娥街52号愉福堂康复理疗店采用针灸的方法,治疗颈椎腰腿痛等疾病的行为,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您及韩学友均不承认有针灸的违法所得,无收费票据及具体的财务记录,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您作出1.没收器械、药品,清单详见玉区卫医证保决[2020]1号;2、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您电话告知不愿意来签收本机关对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玉区卫医罚告[2021]1号),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请您在公告期间到玉林市玉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股领取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城西e世博玉豸村玉公公路旁(玉州区图书馆旁)。
根据《中华APP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您享有陈述和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您在公告期间或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玉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稽查科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75-2820278 联系人:吕监督员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城西e世博玉豸村玉公公路旁(玉州区图书馆旁)
邮政编码:537000
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5日
备注:2021年3月24日10时04分已电话网址王莉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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